第五人格coser反击事件:一场关于版权与同人文化的拉锯战
凌晨2点37分,我第N次刷新微博热搜榜,看到#第五人格coser维权#的词条还在前二十徘徊。这破事儿已经发酵两周了,评论区还在上演现实版"红教堂"混战——有人举着《著作权法》冲锋,有人扛着"为爱发电"的大旗防守,中间夹杂着各种表情包和祖安语录。
事件始末:从同人图到法律函
整件事的导火索是上个月某游戏展的cosplay自由行环节。当时有位叫@夜莺不吃鱼的coser出了监管者"红蝶"的造型,现场返图被转发3万多次。问题出在三天后,网易法务部给这姑娘发了封邮件,要求她下架所有带有游戏元素的商业拍摄作品。
关键细节很多人没注意到:
- 被要求删除的是收费约拍的成片,漫展返图不在范围内
- coser接单的定价是1999元/组,带精修和实体相册
- 邮件特别标注了红蝶的日式和服纹样和折扇图案属于游戏美术资产
时间线 | 关键节点 |
5.12 | coser发布商业拍摄预告 |
5.15 | 网易发出第一封告知函 |
5.18 | coser微博发文称"寒了创作者的心" |
5.20 | 话题登上热搜,网易玩家社区分裂 |
法律圈的深夜辩论
我专门翻了中国政法大学李明德教授的《知识产权法讲义》,发现这事儿比想象中复杂。同人创作在法律上属于演绎作品,但cos摄影又涉及肖像权和美术作品复制权的双重问题。
几个现实案例特别有意思:
- 2018年《阴阳师》起诉某淘宝店卖崽战周边,法院判赔8万
- 2020年《剑网3》官方明确允许非商用的cos拍摄
- 去年日本有个案例,coser卖自己照片被判侵权,但卖场照没事
商业化的模糊地带
最要命的是"商业用途"的界定。接私单算商业吗?如果coser收的是劳务费而不是卖照片呢?我在裁判文书网查到个2019年的判例,法院认为只要直接利用原作形象获利就构成侵权,哪怕你说这是化妆劳务费。
同人圈的生存法则
凌晨四点,我蹲在某个2000人的coser群里看他们讨论对策。有个老哥说得实在:"现在搞同人就像在湖景村遛鬼,得卡着视野走位。"他们总结出几条潜规则:
- 约拍报价写"服装道具租赁费",照片算赠品
- 商业展接单只接场照,不接影棚精修
- 大热角色要改20%以上设计细节
翻到@夜莺不吃鱼最新那条置顶微博,评论区已经变成大型普法现场。有法学系学生贴了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》第3.9条,也有暴躁老哥刷着"玩不起别玩"的弹幕。最绝的是某个自称十年法务的网友说:"你们吵的这些,网易法务午休时都在当段子看。"
厂商的难言之隐
我托朋友问了个在游戏公司做IP运营的,他边打哈欠边发语音:"你以为我们想管?不管等着被迪士尼告啊!"原来很多日系游戏在引进时,合同里都带着版权方监督条款。像第五人格这种有国际服的,日方经常要求定期提交侵权处理报告。
他们内部流传着张"红线清单":
危险行为 | 处理优先级 |
定制周边量产 | ⭐️⭐️⭐️⭐️⭐️ |
高价约拍 | ⭐️⭐️⭐️ |
直播打赏 | ⭐️⭐️ |
天快亮时刷到网易的更新公告,在玩家守则里加了条"非商业性cosplay拍摄无需报备"。这操作很妙,既给了台阶下,又保留了追责权利。评论区有人调侃:"懂了,下次报价1998就不算商业。"
咖啡已经喝到第三杯,窗外鸟开始叫了。法律博主们开始搬运日本《同人志著作权案例集》的分析,coser群在传某个大佬整理的"安全二创指南",而游戏论坛里还有人为了"红蝶的扇子到底算不算独创性表达"吵到第87楼。合上电脑前最后看了眼热搜,新词条#coser用剪纸还原红蝶#正在往上爬——你看,创作者永远找得到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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